北京市朝阳区中青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23-12-12 浏览次数:1227
北京市朝阳区中青职业技能培训学校
收退费制度
二、学校举办培训班,按培训科目收取培训学费。
三、学校收费原则:公平合理,不歧视学员;公告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,并严格按照公告执行;在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上明码标价,不变相乱收费;学校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收费工作,确保收费行为规范、公正。
四、学员入学后因故要求退学退费的,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,阐明理由出具有关退费材料和凭证。
五、办理退费,按以下标准执行:
1、因学校刊登、散发虚假广告(简章)或其他违反教育法律、法规的行为或校方造成的其他原因,学员要求退学退费的,学校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费用;
2、学员在开班前七个工作日提出退学申请的,学校退还学员所缴纳的全部学费;
3、学校开班后,学员因重大疾病、家庭特殊困难等理由提出退费申请的,学校按学员的实际学习时间扣除相应的学费后退还剩余学费。
4、学员在校期间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被学校开除,不予退费。
六、本退费制度,在招生简章中或招生咨询时向学员公示,并严格执行。
本制度经2023年12月12日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。自通过之日起施行。


